广东省茂名市下辖信宜市,2024年11月18日。近期,一起工程款纠纷案件在信宜市掀起波澜,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工程款的支付问题,更暴露了法院判决无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无相应资质执业的严重问题。信宜市法院在裁定中,明显偏袒当地农业局,故意不采纳企业硬性证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4年3月及2024年6月,信宜镇隆法庭和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法官邱某、李某、徐某、罗某被指控枉法裁判。具体问题包括鉴定人黄某、任某超出执业范围执业,违反相关管理办法,而四名法官被指故意曲解司法鉴定为普通造价编制,违法承认无资质执业的鉴定人报告。此外,上诉方提出鉴定报告未经质证,剥夺了当事人辩论权,且法官未在判决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上诉方还提出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类似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但法官未在判决书中予以回应,违反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原、被告已就涉案工程进行了三方结算,但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无视封面已填写时间以第二页没有填写编制时间和复核时间为由否定该结算书,导致判决结果相差917044.48元,加上利息估计造成超过150万元的经济损失。这些行为被指控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施工队工人网上公开及寄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求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站在法律监督职责的立场上严肃办理此案,并确认及函告举报人。举报人要求检察院严肃处理此案,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严肃性。
图1:罗定四建建筑修缮成果
案件的焦点是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信宜市农业农村局之间的工程款支付争议。罗定四建承接了信宜市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四个文物的修缮工程,工程完成后,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施工方坚称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项,而信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则以合同结算等相关手续是上上届签的不是我签的所以不承认、不采纳、资金不足为由,“新官不认旧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 )蛮横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其行为无异于无赖。当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偏袒农业局,忽视了施工方的合理诉求,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法院与农业局此举严重影响当地营商环境,严重影响茂名信字号品牌形象和信义之城的形象,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据了解,信宜市农业局还拖欠多笔工程款项,数千万新农村专项资金去向不明,严重违反专款专用原则,社会影响恶劣。
由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定意见书,竟由一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违反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规定,该工程的鉴定人应由两名或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任**、黄**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信城管罚决〔2024〕301、302号,各罚款0.2万元。然而,一二审法院对罗定四建关于鉴定人资质问题的主张故意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反而依据这份违法的鉴定报告作出了判决,施工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指出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违反了党纪,确属枉法裁判,严重危害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在本案中,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超出执业范围承接需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工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法院对此视而不见,偏袒农业局,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图2:工程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书
“新官不理旧账”,“无资质人员鉴定”,“枉法裁判”,本案判决完全忽视历史遗留问题,当地法院偏袒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故意不采纳企业可信证据,片面信任农业农村局方面资料,鉴定人员无资格,鉴定程序严重不合规,忽视最高法院案例库类似判决,作出偏袒性明显的法律裁决,不仅伤害了施工方及工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我国法律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伤害,严重损害了法律判决在信宜市乃至整个茂名市的公信力。
图3: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公众对此案件的关注点在于,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公正、合理地解决工程款纠纷,以及如何确保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质合规性。这起工程款纠纷案件的进展和最终判决,将对该地区乃至更广范围的类似案件产生深远影响。该案件不仅涉及到对政府机关规范支付工程款,保障企业权益,还涉及对法官裁判审理公正性的监督,更牵扯到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质监管问题,引发了公众对于司法公正和行业监管的广泛关注。
图4:最高人民法院意见
公众普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公正处理此案,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社会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的监管,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公正。此案的审理和判决结果,无疑将成为观察信宜市乃至整个建筑行业司法公正和行政监管力度的一个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