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赖”周先生连夜从西安回到开封,到开封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偿还了三万多元执行款,并恳求执行法官及时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
据了解,2020年1月,王先生与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0元,而王先生的好友周先生为其提供担保。2022年1月,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王先生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遂向顺河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王先生与周先生立即偿还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31456元。
顺河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王先生与周先生依然未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先生、周先生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传票,要求两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周先生与王先生均未在原居住地居住,且下落不明,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执行法院同时使用法院查控系统对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展开调查,经查明两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屋、土地、公积金等登记信息,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12月,执行法官将两“老赖”拉入失信黑名单。
2024年3月,周先生在西安做生意,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急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但到银行后,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忙连夜从西安赶回开封,因“老赖”周先生被拉入失信黑名单无法乘坐动车,一路转了几回车才回到河南开封。周先生回到开封后,也顾不上休息,赶紧来到顺河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全部债务。